新书坊 | 《文书之力:唐代奏敕研究》(日新文库)
2023年43期
唐代文书行政的制度史考察
以文书御天下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显著特征,文书行政的变化可以折射历代王朝中枢体制的演变。唐代前期的中枢体制为三省制,学界早有定论;至于后期,近年学者多主张为中书门下体制。本书作者则认为,唐代后期宦官集团利用敕牒发展壮大,南衙、北司对立并行,中枢体制可视为双轨制,开北宋二府制之先河。
文书之力:唐代奏敕研究
郭桂坤 著
2023年7月出版
ISBN:978-7-100-22650-9【内容简介】文书,中国古代各王朝维系统治的要件之一,至迟在秦汉时期便已高度成熟。王充《论衡》即有言曰:“汉所以能制九州者,文书之力也。”
在唐代文书体系中,奏敕——臣民上报的奏事文书与皇帝颁下的命令文书,居于核心地位。它们是朝廷日常政务信息往来的主要载体,紧密关系着王朝的统治。奏敕处理流程,实际上就是唐王朝日常政务运作与中枢权力运行的过程。
本书从公文形态与政务运作联动关系的角度入手,对唐代奏敕体系的变化与中枢政务运作机制的演进加以研究,既丰富了唐代文书运作与制度变迁的若干面相,也可以为认识中国古代国家治理体系提供参考。
【作者简介】
郭桂坤,1988年生,四川南部人。2010年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本科毕业,2016年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毕业。现为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特聘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隋唐政治制度史、中古历史文献学。在《西域文史》《中国史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专家推荐】
本书丰富了唐王朝处理政务文书的不少细节。在论述的过程中,特别注重结合政治体制的演变过程,用中枢权力的运行来解说公文书的前后变化,也反过来用现存的公文书来透视唐代行政体制的演进历程。
——荣新江
本书将唐代公文形态的变化与政治史的发展线索结合起来考察,既推进了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公文运作的细节解读,也为理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结构性变迁提供了有效积累。
——朱玉麒
自序
绪论一、研究对象的界定二、学术史回顾与反思三、研究思路与篇章结构第一章 唐代奏事文书
第一节 奏抄与露布第二节 表与奏弹第三节 议与状小结第二章 制书、发日敕与敕旨的文书特性第一节 制书与发日敕的成立过程第二节 制书与发日敕的甄别第三节 两种“敕旨式”的复原第四节 从颁布“程式”到批复“奏事”:两种敕旨的此消彼长小结第三章 唐代初期的政务奏报原则及其演变第一节 奏抄与发日敕应用范围之区隔——以授官和断狱为中心第二节 唐代初期“一切先申尚书省”的奏事原则第三节 “事无大小,皆悉闻奏”局面的形成小结第四章 唐代前期政务裁决机制的更革第一节 皇太子监国与高宗朝的分层决策机制第二节 “五花判事”抑或“六押”:中书舍人的“参议表章”之权第三节 “六押”之制的虚化与中书门下的成立小结第五章 中书门下敕牒与唐代后期王言体系第一节 两种“敕牒式”的复原第二节 中书门下敕牒的起源第三节 唐代后期王言体系中的中书门下敕牒小结第六章 唐代后期奏抄的应用问题第一节 唐宋之际奏授告身的应用情况第二节 《乾宁三年刘翱将仕郎告身》的文本分析第三节 唐代后期的中书门下敕牒与奏授告身小结第七章 中晚唐宦官专权的文书学解读第一节 判元帅行军与李辅国的专权乱政第二节 宦官奏报与参议政务之权力的拓展第三节 敕牒与中晚唐的宦官专权第四节 宦官集团在中晚唐政务运作机制中的地位余论结语
附章 唐代帖式文书的基本性质
第一节 学术史回顾第二节 帖的通知书性质第三节 帖之对象为个人而非官府机构第四节 一些特殊情况的分析小结参考文献
专家推荐意见一 朱玉麒
专家推荐意见二 荣新江
精彩试读
这本小书是根据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修改而成。回想起来,当初选择这样一个题目,可能有一些特殊的因缘。
2010年秋季学期,我开始在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攻读硕士学位。入学不久,导师荣新江先生就安排我加入了他主持的西域文书整理小组。老实讲,因为我当时不思进取,整理文书的“门道”并没有学到多少。不过耳闻目睹之际,我也瞧出了些许“热闹”。一是经过以荣老师为代表的几代学人的着力搜集,北京大学所藏中古时期出土文书整理与研究方面的资料异常全备。二是荣老师引领的这个西域文书整理小组高手云集,无论是唐代出土文书哪一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都有成员可以持牛刀为我解惑。这样得天独厚的条件,使我较早就萌生了选择文书方面研究题目的想法。
然而真正付诸行动,已到了2014年的秋季学期。当时博士阶段的正常学习期限已经过半,迫切需要确定选题并着手搜集资料。经过反复掂量,我最终选择从敕旨和敕牒这两种文书入手,讨论唐代王言体系的变化与中枢体制的演进。当时将研究对象的范围缩小到敕旨和敕牒,可以说是仓促中顺理成章的选择。我硕士阶段听过邓小南和阎步克等老师开设的关于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课程,对官制方面的知识感觉有点兴趣,对于出土文书的关注就渐渐地集中到了公文书上面。不过出土的唐代公文书多为残篇断纸,且数量浩繁,内容庞杂,书写相对潦草,文辞稍显艰涩,非我短期内驾驭得了。好在出土的唐代公文书中,基本保持文书原始形态的王言数量很少,且大多属于石刻文献,书写镌刻一般较为工整,文辞也更为雅驯,比较容易上手。加之我硕士阶段因参与整理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唐代墓志的机会,在后来成为我博士阶段导师的朱玉麒先生手把手的指教下,得以初窥中古石刻文献整理的门径,掌握了一些识文断句的基础知识,自觉处理这类资料稍有底气。当然,具体到唐代的敕旨和敕牒这两种王言,实际上其文书实例主要保存在各种类型的唐人文集中。而处理唐人文集正是朱老师的老本行,他博士论文的题目就是“张说集版本研究”。因此选择这个题目,意味着可以获得朱老师更多的指导和护持。
我之所以在尚未着力搜集资料的时候,就敢断定这个选题需要处理的文书实例不至太多且大量集中于唐人文集尤其是《不空三藏表制集》中,是个适合短期突击的方向,乃因为此前已经翻阅过中村裕一和刘后滨两位先生的著作。尤其是《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公文形态、政务运行与制度变迁》,现今我还能忆起向我推荐该书的李芳瑶师姐那赞叹的神色和语调。因此尽管初读时颇感吃力,我还是硬着头皮啃过一遍。从小书的字里行间也不难看出,我在文书资料的运用方面主要受惠于中村先生的著作,研究思路则受到刘先生著作的直接影响。
不过,既然是一项新的研究,无论最终成立与否,我都不得不提出一些有异于前贤的论点并尝试展开论证。这里,我就以刘后滨先生的著作为参照,简单连缀一下小书的几点主要看法。
首先,刘先生认为唐代前期三省制下政务奏报的主体文书是奏抄,唐代后期中书门下体制下奏状则取代奏抄成为国家政务运行的主体文书。我则倾向于认为,不论唐代前期或是后期,唐代政务奏报的主体文书始终都是奏状。只是唐代初期由于奉行“一切先申尚书省”的奏事原则,尚书省几乎垄断着以奏状向皇帝汇报军国政事的权力,都省则又是真正把控尚书省政务审核权力的“勾曹”。后来朝廷逐渐放开了对进状的限制,臣僚百司就较为普遍地获得了直接向皇帝奏事的权力。为应付接收到的繁多芜杂的庶务,皇帝就不得不采取一连串制度改革的措施。
其次,在唐王朝制度改革的措施中,刘先生着重揭举了开元十一年(723)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的意义,认为它标志着中书门下体制的创立,是唐代中枢体制的重大变革。我则倾向于认为,从公文形态与政务运行的角度来看, 开元二年(714)姚崇改革的重要性或许要远远超过后来张说的改革。因为正是姚崇对“六押”之制的一系列改革,打通了政务参议与政令颁下的各个环节,发展出了能够直接指挥各级行政机关的文书工具——敕牒。这就表明中书门下体制的运行逻辑和运作模式,实际上在开元十一年以前已经建立了起来。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只是瓜熟蒂落的结果而已。
最后,刘先生认定唐代后期的中枢体制是中书门下体制,我认为这一点也还可以商榷。同样从公文形态与政务运行的角度来看,唐代后期中书门下敕牒在王言体系中强势发展的同时,其开辟的路径也为宦官中使所承袭。他们利用更为亲近皇帝的机会,发展出了甚至较中书门下敕牒更为高效的敕牒。宦官集团遂得利用奏状与敕牒作为攘夺朝廷政务的文书工具,深度嵌入唐王朝政务运作的整体脉络之中,最终发展出一个庞大的内诸使司行政体系,与以宰相为首的南衙对立并行。因此,唐代后期的中枢体制实际上已演变为一种双轨制,开北宋二府制之先河。
小书中这些为赋新词而不免存在夺理之处的看法,最终究竟能否成立,我并无十足的把握。这是因为其中部分推测,并不是建立在坚实的史料基础之上。这当然有相对于明清巨量的原始档案而言,唐代奏敕原件甚至衍生文书都较为稀少的原因。毕竟,小书所引《乾宁三年刘翱将仕郎告身》这种可以证实奏抄在唐代后期甚至末期仍然得到普遍行用的材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则是我为扩充史料所付出的努力还远远不够。显然,要扩充更多可供论证的史料,至少还应该在唐与魏晋南北朝制度的纵向比较和唐与同时期日本制度的横向比较这两个方面下更多功夫。关于前者,将传世文献如《宋书·礼志》所载刘宋皇太子监国仪注与吐鲁番出土文书中的相关资料结合起来,尽力廓清魏晋南北朝奏敕体系的面目,应是大有可为的一个方向。至于后者,恐怕首先需要达到自如运用《续日本纪》和平城宫遗址出土木简讨论日本古代文书行政问题的程度。然而,这些都是短期内我尚无精力和能力去攻克的难题,只好权且把这些不够成熟的思考抛出来,寄望引出真正能够经得起检验的璞玉。
——自序文案 | 高尽信
微信编辑 |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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